公立医院配备商保创新药,政策落地面临挑战;孙洁委员建言优化路径

随着社会经济持续进步,居民健康意识显著增强,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。创新药作为生物医药领域的重要成果,能够为重大疾病患者带来明显获益。然而,高值创新药的支付与临床应用始终是行业发展的关键瓶颈。国家相关部门在2025年底推出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,纳入多种临床价值突出的药品,主要针对基本医保暂未覆盖的高值领域。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多层次保障体系,推动创新药更好地惠及患者。 公立医院配备商保创新药,政策落地面临挑战;孙洁委员建言优化路径 健康养生

该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,多数为注射剂型,需要在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。这类药品的临床落地高度依赖公立医院的配备与支持。国家医保局已明确相关政策导向,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的挂网与配备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执行,不纳入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考核,也不计入集采替代品种监测范围。同时,相关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畴。这些规定为公立医院提供了政策空间,有助于缓解配备顾虑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公立医疗机构仍面临较多现实阻碍,导致药品配备率和使用率尚未达到预期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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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较为集中,主要体现在医院绩效管理与服务补偿机制两个方面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,次均费用等指标约束较为严格,临床医生在考虑开具商保创新药时,往往担心影响科室整体考核数据;医院管理者也担忧此类高值药品的使用会拉高费用指标,进而对医院综合绩效产生不利影响。此外,商保创新药涉及药品存储、处方审核、药事指导、用药监测等多项环节,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尚未设立相应的药事服务补偿项目。医疗机构在提供这些额外服务时,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,导致积极性受到一定制约。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了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,患者获得创新药治疗的机会仍需进一步拓展。

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。她指出,尽管国家层面政策方向清晰,但公立医院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明显顾虑。孙洁委员强调,打通创新药临床应用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需要从绩效指标调整与支付机制完善入手。她建议优化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体系,明确将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相关费用从考核指标中予以剔除,同时引入创新药应用比例作为延伸评价内容。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应尽快修订相关绩效考核操作手册,加强政策宣讲与规范指导,确保医疗机构准确理解并执行。同时,鼓励医院结合自身优势学科,积极探索创新药在疑难重症治疗中的作用,避免将绩效约束作为限制配备的借口。通过这些措施,可显著提升医疗机构使用创新药的主动性。

此外,孙洁委员提出建立多元共付的药事服务费机制,允许公立医院在财政、医保、患者自付之外,接受商业健康保险资金投入。基本医保可承担药事服务的基础部分,商业健康保险在产品设计中覆盖相应费用,患者按合理比例承担剩余部分。这一机制能够将药学服务的价值显性化,激励医院药学部积极参与创新药的全流程管理。参考国际经验,对目录内药品可探索加成支付方式,为医疗机构在使用高值创新产品时提供额外补偿。通过完善支付路径,消除经济层面的顾虑,最终让更多患者从创新药中获益。总体而言,这些建议有助于构建医保与商保协同的保障格局,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。

展望未来,随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,商保创新药目录的政策效应将逐步显现。公立医院作为创新药应用的主战场,只有在绩效管理与补偿机制上实现优化,才能真正实现政策意图。孙洁委员的建言为破解当前难题提供了可行方向,有助于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,支持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创新。最终,这一进程将为广大患者带来更显著的健康获益。